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的特点(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)

发布时间:2023-06-14 15:30:57 编辑: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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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因为:可收回金额小于在建工程金额,所以以可收回金额1500万为入账价值。

2、折旧率:1/52007年应提折旧(4个月):1500×1/5×4/12=100万元2008年应提折旧:1500×1/5×8/12+(1500-1500×1/5)×1/5×4/12=280万元注意这个地方是“改扩建”固定资产,而不是“新增”,也就是说这个固定资产原先就存在。

3、所以不适用“当月增加,当月不提折旧”,完工当月就应该提折旧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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