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锆业: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
东方锆业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
为规范东方锆业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工作,确保公司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,结合实际工作需求,特制定本离职管理制度。
离职程序的基本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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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职管理制度的遵守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,所有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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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职程序的启动 (1)符合离职条件的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。 (2)离职申请应由申请人亲自签署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 (3)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,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批。
离职程序的具体步骤
离职申请审批 (1)人力资源部门审批的内容包括:
- 离职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
- 离职申请人是否存在违约责任
- 离职申请是否涉及关键岗位的空缺
- 离职申请是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
(2)审批通过后,人力资源部门应向董事会提交审批申请,并附相关材料。
离职申请的签字程序
- 离职申请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,需由公司法律顾问部门审核,确保程序合法合规。
- 审核通过后,需经公司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。
离职补偿与调整 (1)离职补偿的具体情况:
- 若因特殊原因离职,公司可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给予补偿。
- 若因违约离职,公司有权扣缴违约金。
(2)离职调整事项:
- 离职人员在离职之际应履行所有职责,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。
- 离职人员应当归还公司所有财物,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的设备、资料等。
离职条件及程序的其他事项
离职条件的具体约定
- 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离职需经董事会同意。
- 离职人员不得在违约情况下擅自离职。
离职程序的监督
- 离职程序的具体实施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,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。
- 有关离职的事项应由董事会统一负责,并定期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。
公司名称:东方锆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:xx市xx区 日期:2023年xx月xx日 公司代码:xxx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