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杰智能: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

东杰智能: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

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,确保审计质量与独立性,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,东杰智能依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,制定本制度。

本制度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专业胜任及独立客观原则,明确选聘标准与流程,确保审计服务的合规性与有效性,选聘范围涵盖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、内部控制审计及证监会/交易所要求的专项审计等业务。

东杰智能: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

选聘流程分为五个环节:一是初步遴选,通过公开征集、股东推荐或董事会提名等方式候选机构;二是资质审查,重点核查候选机构执业资质、过往执业质量、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及独立性(如是否存在利益冲突、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等);三是综合评估,由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答辩、方案比选等方式,从专业胜任能力、审计团队配置、收费合理性等维度评分;四是董事会审议,审计委员会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;五是股东大会批准,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,选聘结果及时披露。

公司建立定期轮聘机制,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五年,确需续聘的需重新履行选聘程序,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,发现审计质量不达标或独立性存疑时,及时提请董事会更换,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选聘流程,强化审计监督,提升信息披露质量,为股东利益提供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