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泰新材:公司未收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函告
瑞泰新材近日在互动平台对投资者提问作出回应,称截至目前未收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函告,作为一家专注于研究、开发和生产塑料制品的企业,瑞泰新材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,投资者对公司股价走势和未来发展有疑问,公司对此作出回应,试图澄清市场误解。
根据龙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,公司及大股东减持股份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,大股东减持股份需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包括通过报章、公司网站等正式渠道发布公告,披露减持原因、数量及时间安排,减持行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,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可获批减持。
瑞泰新材表示,如果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确有减持计划,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在交易前十五个交易日内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,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投资者权益,防止市场操纵和信息不对称现象,公司承诺将持续监测大股东动向,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维护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。

瑞泰新材尚未收到减持函告,投资者无需过度解读市场,公司表态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事宜,维护股权市场秩序,给予投资者信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