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时期小学生好少年事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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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关于认真开展“新时代好少年”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各乡镇(街道)中小学、直属学校: 现将《关于认真开展“新时代好少年”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渝文明办〔2018〕10号)转发你们,请各校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“新时代好少年”学习宣传活动的评选表彰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校级评优推荐 各中小学每季度开展一次“新时代好少年”评选表彰活动,具体表彰名额、方法由学校拟定方案,并择优推荐1名给县级表彰。
2、 2、每季上报的单位: 第一季度上报单位:直属A组、北中A组、北中B组、南中心校B组的学校单位。
3、 第二季度上报单位:直属B组、南中A组、北中心校A组、南中B组的学校单位。
4、 第三季度上报单位:南中心校A组、北完小A组、北完小B组、北中心校B组的学校单位。
5、 第四季度上报单位:直属A组、南完小A组、直属B组、南完小B组的学校单位。
6、 3、上报时间:第一批推荐材料请于2018年3月10日前报教委教育科,第二、三、四批推荐材料分别于2018年6月10日前、9月10日前及12月10日前报送教育科,教育科评优上报县文明办上交市文明办。
7、 4、上报材料要求: (1)填写“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”(主要事迹约800字),另附15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和1寸免冠彩照 (2)为每位候选人录制一个3分钟左右的广播节目、一个3分钟左右的视频短片,刻录成光盘。
8、纸质版推荐表、文字材料(加盖推荐单位公章)和节目光盘一并送县教育科。
9、 二、县级评优推荐 县教委教育科将从全县各学校推荐的“新时代好少年”进行县级评选表彰通报,并选送优秀的“新时代好少年”代表到市文明办接受表彰。
10、 三、广播节目及视频短片制作要求 (一)3分钟广播节目 孩子有志向、有梦想、爱学习、爱劳动、爱祖国,且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、环保宣传活动、孝亲敬老活动、尊师爱长活动、学习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文明学校践行活动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或“三节”实践活动等,在这之一的活动中有突出成效的典型先进事迹,撰写成3分钟的广播宣传材料(约500-570字)即可。
11、 (二)3分钟左右的视频短片 围绕参加科技创新活动、环保宣传活动、孝亲敬老活动、尊师爱长活动、学习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文明学校践行活动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或“三节”实践活动等,选其中之一有突出成效的典型先进事迹,视频记录学生活动过程(重现),制作成三分钟左右的短片,并为短片设计一个较好的名字。
12、视频前面应有30秒的片头,其信息应包括:丰都县、学校名称、学生姓名、年级、视频名称等,在片尾应有5秒的录制时间。
13、 (三)广播节目和视频短片格式要求 广播节目做成mp3格式,视频短片做成mp4格式。
14、各单位不必做成光盘,先传文件到指定邮箱。
15、文件要命名,广播节目文件名“XX学校XX学生广播节目”、视频短片文件名“XX学校XX学生XX名称视频”(“XX名称”指“视频名称”)。
16、由教委选定后统一制作光盘,费用由原学校承担。
17、 四、工作要求 请各学校利用宣传栏、文化墙、黑板报、校园广播电视、校园网等阵地,对评选活动和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。
18、 2、高度重视,配合学校德育处、关工委、少先队、团委做好“新时代好少年”的评选、表彰、推荐、上报工作。
19、 3、各校评选的美德少年、最美少年、孝心少年、新时代好队员等,可优先推荐。
20、推荐人选年龄范围为6—18岁。
21、 4、本年度第一季度上报,请结合2017年度的学习情况推荐上报,于2018年3月10日以前上报完成。
22、 5、材料不按时上报、不按要求上报的单位一律作弃权处理,不补报。
23、请随时关注工作提示或文件备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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